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5浏览次数:405


皖职院教〔2013110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皇冠博彩》(皖教秘高〔201374号)文件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自查工作。为保证项目自查工作顺利推进,特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201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亓四华

副组长:李雪

  员:葛新亚  程周  袁传刚  王培俊  方向红  吕时礼 

杜兰萍  孙街亭  刘健  杨林国  袁春雨  汪武

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袁春雨(兼)

  员:王叶宏  宋德智  孙玉  杨刚

(二)专家组

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或结题验收另行成立包括半数以上校外专家的专家组,负责各类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131120前,各项目组完成材料报送。

220131125前,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公室完成材料的初审、分类、整理等工作。

32013125前,各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专家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420131215前,完成所有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教研项目检查和验收材料,以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开展示。

三、检查、验收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和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数字图书馆、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相关检查、验收项目列表如下:2013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阶段性检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和2013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

四、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五、检查、验收方式

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审查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

六、报送材料

1.项目需报送的材料:(1)项目执行情况报告;(2)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进展报告;(3)已到期的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4)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相关表格请从学院科技处主页(点击学院主页右上方的“教学科研”进入院科技处页面---点击“文档下载”)下载。

为厉行节约,提高效率,本次项目检查验收采取信息化操作。所有项目材料只报送电子稿,于20131120前发送到azy_yg@126.com

2.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七、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院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2008年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省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经申请可延期一年结题,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推荐申报的产生重要影响。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附件:12013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阶段性检查项目一览表

22013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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