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内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通知
所属栏目: 作者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5-05-15 点击率:1133

    我院学生拥有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数量不断最多,大部分车辆都没按规定上牌,很多学生骑乘车辆时不戴安全帽,有的超载行驶,有的在生活区或课间人群拥挤时高速行驶,有的甚至无牌驾驶或将摩托车、燃油助力借给无驾驶执照的同学使用,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2007年5月1日发布的《皇冠博彩》及200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的《皇冠博彩》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1月18日起,禁止我校学生在校内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各系要全面清查本系学生拥有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情况,及时劝导和教育相关同学早日处理上述车辆。11月18日后,保卫处将联系交警部门,对学院内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清理。今后学院有关部门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如发现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学生,将暂扣其车辆,并通报相关系部给予处理,对不听劝阻者,学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各大门要加强管理,严禁校外无关人员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入校园。同时也希望广大同学在外出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尤其不要租借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出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